辽宁省人民医院

三甲 公立 综合医院

检验科

辽宁省人民医院检验科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从1980年建院时的化验室,到如今的大型临床检验中心,辽宁省人民医院检验科步履坚定。目前,检验科团队主要负责检验医学临床工作及其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除此之外,还接受卫生部和辽宁省临床检验中心、辽宁省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相应的管理和技术指导。科室各专业配置合理,能够满足大型综合医院临床工作需求。检验科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临床检验及急诊检验、生化仪器、免疫、微生物五个专业组,每组设组长1名。
  全科开展检验项目达350余项,目前拥有固定资产接近1000万元,拥有10万元以上的仪器10余台,其中包括大型生化自动分析仪,全自动免疫分析仪、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细菌培养仪、自动鉴定仪等。
  检验科现有在职职工46人,其中包括博士3人、硕士6人、本科14人,职称构成为正高6人、中级17人。我科相关技术工作人员均具有检验相关专业背景及相应的检验专业职称,各岗位均经过严格的外部或内部上岗培训及考试,其中4人拥有“全国大型自动生化分析仪上岗证”,10人拥有“HIV抗体初筛检测上岗证”,岗位授权明确,职责清晰,分工清楚。
  检验科以CNAS-CL02:201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ISO 15189)标准为准则,不断完善质量体系,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及时、准确地为服务对象提供可靠的检测报告;同时,能够与临床的交流与沟通,热情为医护人员及患者提供检验咨询服务。
  为了保证全部的检测活动能够满足质量要求,检验科严密监控分析前、分析中和分析后检测过程的质量。分析前阶段,为保证标本的正确采集和运输,严格控制从患者准备、样本采集、标本保存及运输的各实验前环节,检验科设计、发布《检验科标本采集指南》分发各临床科室和门诊部,并多次组织护士和外勤人员培训相关知识,促进医护人员能力的提高。同时,制作宣传板,指导患者正确留取并送检尿、便、痰等标本。检验科各专业组建立明确的标本接收、拒收标准,严格控制标本质量,不合格标本及时反馈临床。在分析中阶段,建立完善的检验方法性能评价程序,以及室内质量控制、室间质量评价程序,与辽宁省临检中心、卫生部临检中心(CNCCL)、美国Bio-Rad全球室间质评(EQAS)等组织的实验室比对,以评估和监测检测系统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分析后阶段,规范检验报告的形式、审核和修改流程,在科学评估不同检测项目稳定性的基础上,建立《检验样品管理程序》,严格控制样本的储存条件和时间。
  近十余年来检验科承担了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卫生部公益行业基金,世界卫生组织等多项科研项目,培养各级各类实习生、进修生,硕士生数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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