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科
司法鉴定科鉴定业务范围告知
一、法律能力鉴定
1、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治安能力评定)
2、受审能力评定
3、服刑能力评定(受劳动教养能力)
4、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
5、作证能力评定
6、诉讼能力评定
7、民事行为能力评定
二、精神损伤因果关系评定
三、精神状态评定
一、法律能力鉴定
1、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治安能力评定)
2、受审能力评定
3、服刑能力评定(受劳动教养能力)
4、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
5、作证能力评定
6、诉讼能力评定
7、民事行为能力评定
二、精神损伤因果关系评定
三、精神状态评定